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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塔接地电阻要求多少,避雷塔接地体接线方式

浏览数:0  发布时间:2023-03-29 20:27:56

  

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电阻要求分别是多少  

接地电阻测试要求:  

a.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b.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c.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  

d.防雷保护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e.对于屏蔽系统如果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10欧姆,三类建筑物要求≤30欧姆。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一类建筑,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  

二类建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  

三类建筑,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绕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缆转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防雷接地一般指的是建筑物直击雷防护接地系统。  

保护接地,工作接地要求是≤4欧姆,联合接地,或共用接地,就是各种接地利用一个统一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按各种接地要求中最小的,一般要求≤1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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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针接地电阻标准  

安装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其接地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并且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库内须装防爆灯)及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库房周围应设置警戒隔离区和明显的警戒标志。  

法律依据:《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应符合有关建筑规范的要求,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  

(一)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距离不得少于30米,同时应在库区设置独立的看守值班室。  

(二)库房墙体应为24厘米以上的砖混水泥结构;库顶应采用混凝土浇注或抹厚10厘米以上的混凝土加固层;房檐距地面不小于2米;库内应为水泥或木质地面;库房门的宽度不小于1米;窗内应安装防盗铁栏杆或金属防护网;实行双门、双锁(即里层为外包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门锁应为防撬暗锁;库房应设置通风口、防护网。  

(三)库区周边应设置铁刺网或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库房墙外应设防洪排水沟,不许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库区应安装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其接地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应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库内须装防爆灯)及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库房周围应设置警戒隔离区和明显的警戒标志。  

(五)库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易燃物。  

(六)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及将火种和汽油、煤油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七)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适于扑灭爆破器材火灾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日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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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塔接地规范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号语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主要对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640041)。  

1总则  

1.0.1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千万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本规范不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和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1.0.3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将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协调统一,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当需要时,可在设计前对现场雷电电磁环境进行评估。  

1.0.5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图1.0.5)。  

1.0.6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电事故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1.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电子信息系统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  

由计算机、有/线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差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等的电子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EMC)  

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的其他设备和系统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2.0.3电磁屏蔽electromagneticshielding  

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穿透的屏蔽。  

2.0.4防雷装置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LPS)  

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的统称。  

2.0.5外部防雷装置ex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护装置。  

2.0.6内部防雷装置internallightingprotectionsystem  

由等电位连接系统、共用接地系统、屏蔽系统、合理布线系统、浪涌保护器等组成,主要用于减小和防止雷电流在需防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2.0.7共用接地系统commonearthingsystem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及接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  

2.0.8等电位连接equipotentialbonding(EB)  

设备和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位基本相等的电气连接。  

2.0.9等电位连接带equipotentialbondingbar(EBB)  

将金属装置、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其他电缆连于其上以能与防雷装置做等电位连接的金属带。  

2.0.10自然接地体naturalearthingelectrode  

具有兼作接地的但不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与大地有良好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埋地金属管道和设施等的统称。  

2.0.11接地端子earthingterminal  

将保护己二酸,包括等电位连接导体和工作接地的导体(如果有的话)与接地装置连接的端子或接地排。  

2.0.12总等电位连接端子板mainequipotentialearthingterminalboard(MEB)  

将多个接地端子连接在一起的金属板。  

2.0.13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floorequipotentialearthingterminalboard(FEB)  

建筑物内,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供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作等电位连接用。2.0.14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localequipotentialearthingterminalboard(LEB)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内,作局部等电位连接的接地端子板。  

2.0.15等电位连接网络bondingnetwork(BN)  

由一个系统的诸外露导电部分作等电位连接的导体所组成的网络。  

2.0.16浪涌保护器surgeprotectivedevice(SPD)  

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电压限制元件,用于限制暂态过电压和分流浪涌电流的装置。按照浪涌保护器在电子信息系统的功能,可分为电源浪涌保护器、天馈浪涌保护器和信号浪涌保护器。  

2.0.17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voltageswitchingtypeSPD  

采用放电间隙、气体放电管、晶闸管和三端双向可控硅元件构成的浪涌保护器。通常称为开关型浪涌保护器。  

2.0.18电压限制型浪涌保护器voltagelimitingtypeSPD  

采用压敏电阻器和抑制二极管组成的浪涌保护器。通常称为限压型浪涌保护器。  

2.0.19雷电防护区lightningprotectionzone(LPZ)  

需要规定和控制雷电电磁环境的区域。  

2.0.20综合防雷系统synthelicalprotectionagainstlightningsystem  

建筑物采用外部和内部防雷措施构成的防雷系统。  

2.0.21雷电电磁脉冲lightningelectromagneticimpulse(LEMP)  

作为干扰源的雷电流及雷电电磁场产生的电磁场效应。  

3雷电防护分区  

3.1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1.1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1.2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区、多雷区、高雷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少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在20天及以下的地区;  

2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20大于天,不超过40天的地区;  

3高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天,不超过60天的地区;  

4强雷区:年平均雷暴日超过60天以上的地区。  

3.1.3地区雷暴日数按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为准,见附录D。  

3.2雷电防护区划分  

3.2.1雷电防护区的划分是将需要保护的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LPZ)。  

3.2.2雷电防护区应划分为:直击雷非防护区、直击雷防护区、第一防护区、第二防护区、后续防护区(图3.2.2),并符合下列规定:  

1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属完全暴露的不设防区。  

4直击雷防护区(LPZ0B):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少遭受直接雷击,属充分暴露的直击雷防护区。  

5第一防护区(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LPZ0B)减小,电磁场得到了初步的衰减,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  

6第二防护区(LPZ2):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磁场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7后续防护区(LPZn):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以保护第三度水平高的设备的后续防护区。  

4雷电防护分级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划分为A、B、C、D四级。  

4.1.2雷电防护等级应按下列文法之一划分:  

1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处环境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2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1.3对于特殊重要的建筑物,宜采用4.1.2条规定的两种文法进行雷电防护分级,并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  

4.2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2.1按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1和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2确定N(次/年)值,N=N1+N2(计算文法见附录A)。  

4.2.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系统设备,因直击雷和雷电电磁脉冲损坏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雷击次数NC可按下式计算:NC=5.8×10-1.5/C(次/年)。计算文法见附录A。  

4.2.3将N和NC进行比较,确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是否需要安装雷电防护装置:1当N  

2当N>NC时,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4.2.4按防护装置拦截效率E的计算公式E=1-NC/N确定其雷电防护等级:  

1当E>0.98时定为A级  

2当0.90  

3当0.80  

4当E≤0.80时定为D级  

4.3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分级  

4.3.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按表4.3.1选择雷电防护等级。